2004年9月2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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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民政干部冒名领取低保金
何用

  江西新建县石岗镇民政所原所长喻保华,多次冒名“低保户”领取“低保金”万余元。近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喻保华从2001年1月起兼任镇民政所所长,2003年10月后兼任民政助理员。法院审理查明,喻保华在2002年办理石岗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时,由于县民政局的失误,误将其中的唐铭忠与余长文两人名分别以“唐铭贵”“余长发”予以批准享受低保,后喻保华又将唐铭忠与余长文的申请材料上报给民政局获得批准享受低保。同时,县民政局又误批准了两个享受低保金的“周香莲”户头。喻保华即利用职务便利,假冒“唐铭贵”“余长发”和“周香莲”的名义按月将低保金领出占为己有。喻保华还以尚未批准为由扣押8名低保对象的低保金,自己则冒用这8人的名义按月领出低保金占为己有。
    两项“冒领”,喻保华共得低保金14874元。案发后,喻保华退清了全部赃款。(何用)